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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河北新闻4月18日电 (朱鹏涛 刘宁)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消息,为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益,日前该厅印发了《河北省“节地增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通过“控总量、活存量、强监管”,明确五项主要举措,实现全省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年下降率不低于3.5%,闲置土地除司法查封、规划管控、政策时效等原因外实现年度“动态清零”,存量低效用地得到有效盘活利用,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全省城乡用地结构持续优化,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土地资源利用综合效益明显提升。
《工作方案》指出,该省将严控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持续降低单位GDP地耗。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把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原则融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工作各个环节;提高计划指标配置精准度;推动建设用地集约开发和高效利用;落实基础设施项目选址选线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用地控制标准,推进建立重大项目节地案例库;强化前端预警防控,全面遏制新增违法用地。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提高建设用地使用效率。
此外,该省将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全面盘活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坚持“以供为主、以用为先、供撤并举、疏堵结合”原则,对辖区内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逐批次、逐地块、逐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分类施策推进消化利用。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完善征收程序,实行“净地”出让,落实动态巡查,以供地模式、服务模式、监管模式改革,促进土地及时开发利用,努力实现“交地即交证”“拿地即开工”,有效预防新增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问题发生。
《工作方案》强调,该省将强化内涵挖潜利用,深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各地结合实际,全面优化完善低效用地认定标准,以“三调”成果为底图,着眼省级以上开发区、城市、建制镇建成区重点区域,更新低效用地数据库,加强专项规划统筹引导,合理安排低效用地再开发目标任务、布局规模和开发时序,提高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效率。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参与、利益共享、规范运作的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措施,鼓励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改造开发。市、县自然资源部门主动协调相关部门,从用地、用水、用电、用能和排污等方面着手,推动政府层面建立健全盘活低效用地倒逼机制,依法依规推进盘活利用。
据介绍,该省还将坚持典型示范引领,推动集约高效用地。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机制和制度经验。大力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鼓励通过资金技术换空间、地下换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等方式提高项目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高效开展开发区节约集约状况专项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突出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对评价结果好的,优先支持开发区调区、扩区和升级;对评价结果差的,暂停调区、扩区和升级。
据了解,该省将加强项目履约监管,着力提升建设用地使用效益。细化责任分工,落实专岗专人,重点对开竣工、闲置土地等情况全面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确保建设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结合省级以上开发区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项目投入产出效益监管,对未达到投入产出要求的,严格按照合同和“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推进土地利用质量效益全面提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