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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党建引领“绿色发展”、生态引动“绿美蝶变”、产业引跑“绿美惠民”,全力打造一批山水宜居、富饶美丽的“云南样本”。
景迈山云海。
作者:高叶蓓
近年来,《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2022—2024年)》(以下简称“绿美建设”)在全省实施,各州市要充分借“绿美建设”之力,紧紧围绕“绿美、宜居、特色、韧性”为发展目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发展理念,通过党建引领“绿色发展”、生态引动“绿美蝶变”、产业引跑“绿美惠民”,全力打造一批山水宜居、富饶美丽的“云南样本”。
党建引领和衷共济,聚心“绿色发展”。要“绿色发展”就要充分发挥党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各州市要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政府为主导、群众共参与的模式,向山、水、林、田、城等全域延伸绿色保护和生态治理。一方面,要划分党员责任区,设立党员责任岗,探索创新“党建+河长制”“党建+林长制”“党建+田长制”等“党建+”模式,积极动员各级党总支书记担任督察员、护林员、护河员;另一方面,要结合“主题党日”深入开展“主题党日+生态文明”“主题党日+爱国卫生”“主题党日+植绿护绿”等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对“绿美建设”的宣传力度,不断树牢全省人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共同认识,切实把党建的“红色力量”转化为生态保护发展的“绿色引擎”。
生态引动久久为功,聚能“绿美蝶变”。毋庸置疑,云南的“绿美蝶变”之路并非一日之功,从“植物王国”“动物王国”等美誉到“象往云南”“旅游天堂”等美誉,云南除了依靠自身得天独厚的资源禀赋外,更重要的是始终坚持以生态筑底,树牢“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观念。各州市要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毫不松懈地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严抓严管改进作风、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地把各项生态保护任务措施落细落实。其次,在维持好云南的好山好水好空气的同时,要稳步扎实推进云南“绿美建设”,推动全省碳达峰碳中和,通过生态引动,久久为功聚能云南省全域水更清、天更蓝、景更美。
产业引跑如虎添翼,聚力“绿美惠民”。各州市在充分保护自然生态的前提下,要立足各地方区位、生态环境、资源禀赋、地域文化、经济社会发展等优势,聚焦“工、农、旅”优化转型,布局绿色低碳产业,鼓励发展新技术、新业态,谋划一批绿色低碳发展项目,将其作为云南发展的“富民之源”。各州市要在“绿美建设”的强引领下,积极引进培育一批以龙头企业带动地方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队伍,出台一系列相关鼓励扶持政策,赋予一批绿色高质量产业发展的新动能,并通过“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的升级转变,助推“一州一域”“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的经济示范圈创建。其次,要结合云南的生态资源,全力打造“康旅、文旅、体旅、农旅”相融合,集观光游览、文化展示、民俗体验、休闲娱乐为一体的云南民族风情旅游胜地,并不断向“景在城中、人在景中”“好风景”变“好钱景”的美好未来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