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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新闻网讯: 近年来,商洛市始终把推进信用商洛工作作为建设营商环境最优区的重要抓手,采取多项举措全面提升信用工作水平,全面推进清廉信用市场建设。目前,商洛市城市信用监测平均综合指数为73.08,月排名稳居全省第三。
强化组织保障,夯实信用根基。商洛采用市、县(区)两级联动,建立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体系。市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市发改委、人行商洛中支建立了“双牵头”的商洛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区参照建立县(区)级机构,全面落实中、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
完善平台建设,补齐信用短板。不断完善市级信用一体化平台功能,该平台已具备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加工整理、校验、上传、异议处理、核查、统计分析、监测预警等功能,实现对报送信息实时校验、实时同步。目前,平台陆续创建415个部门、582个部门用户,常态化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承诺等城市信用监测所需信息。
强化信息归集,牢固数据基础。商洛市强化“双公示”、行政管理“五类数据”、水电气、不动产等城市信用监测所需的相关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推进各单位信用信息目录梳理、信用信息数据报送工作。同时,通过专项治理、季度通报等形式,强化各县区、各部门报送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全面性;安排专人负责,严控数据质量,确保报送信息的合规性和准确性。截至目前,市级信用平台累计归集各类信用信息4400万余条(次)。
实施分类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印发《关于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通知》,推动税务、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分别在依法纳税、劳动保障和市场监管等十多个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印发《信用修复流程指引》等指导性文件,加强信用修复监督管理,优化信用修复流程,积极推动一般失信主体按照信用修复流程和条件进行信用修复。
强化技术支撑,提升监测排名。委托第三方公司通过互联网信息采集、大数据挖掘及系统数据报送方式,在信用制度和基础建设、信用监管、信用工作落实等方面,对七县区及市级各部门进行信用状况监测,督促各县(区)及市级部门重视信用信息报送工作,提升信用水平。
加强诚信宣传,营造诚信氛围。围绕“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节点,以“信用商洛”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载体为窗口,持续发布宣传活动信息,扩大信用宣传,不断提升城市信用监测影响力。同时,积极开展“诚信单位”创建活动,目前共创建诚信示范典型52个,较好发挥诚信示范引导作用。
下一步,围绕创建“信用商洛”建设,商洛市将进一步完善机制,推进诚信应用促创建;加大宣传,营造诚信环境促创建;示范带动,打造诚信标杆促创建,系统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社会风尚。